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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后诸葛亮

   


  所有人都变成了诸葛亮,只不过是事后的。

  新股改革时间不长,却被冠之以“史上最糟”,股民和专家就差指着证监会的鼻子怒其不争了。

  以市场化破冰的新股改革,最后却驶向行政化的窠臼,着实让人对于中国的改革有了更清醒的认识。可是,新股改革有那么差吗?未见得,虽不完美,也不至于一无是处。新股改革中的市场化导向非常清晰,自主配售、存量发行、加强信披、不再控制核准节奏、过会即给批文、取消行政限价手段。当然,急火攻心之下的行政干预,当属昏招。

  没有无懈可击的规则,支撑规则有效运行的不是规则本身,而是制定规则的一些基础价值,比如信用、法治。信用不足,规则运行的成本就极大,或者规则变成赤裸裸的丛林法则。法治不足,试错成本就极低,规则显得漏洞百出。

  我们的询价制度是鼓励定出合理价格的,甚至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和滥用询价还配套了回拨体制,以防止机构合谋抬高定价。这样的市场机制设计在理论上是可行的,也是可靠的,但就是一运行就乱套,“三高”泛滥,打新畸形,大股东和高管套现有如神助,贪婪的同时也舞动着不可言说的内幕交易影子。我们的市场一定是有问题的,但这个问题不是市场的问题,而是市场之外的问题。

  比如IPO存量发行,原本是为了纠正超募,增加新股上市首日的股票供应量,降低市场投机,这在国外资本市场很正常。但南橘北枳的道理你不得不服,在中国股市一落地就变成老股套现,出头鸟奥赛康新股募集资金7.9亿元,大股东一次性套现却高达31.8亿元。制度设计当然有漏洞,但发行人和承销商将漏洞无限放大,置企业和投资者利益于不顾,赤裸裸攫取金钱利益,也算是中国特色了。对此,证监会急忙打了补丁,结果立马6家公司宣布暂缓新股发行,合着都是奔着大股东套现去的。

  一切不美好不如意的现象,似乎都能在体制中找到漏洞。比如现在,人们争论IPO询价,到底是荷兰式竞价好,还是美国式竞价好。前者是按照最低报价统一成交,高报价者中标配售的几率更高;后者则是“实价实配”,高报价高中标率,低报价低中标率。于是有观点认为美国式竞价不会怂恿机构提高报价,可以解决“三高”。但细细一想,实际情况哪有那么想当然。美国式竞价下,价高者得,为了获得配售,机构不尽量报高价,恐怕就要白忙活一场。而荷兰式竞价呢,貌似人人都能看出它的漏洞,但是其本意在于避免寡头垄断市场以获得暴利,统一一二级市场的价格。也就是说,每一个机制或规则,都是有利有弊,全凭因地制宜。如果每一项舶来制度本土化之后,放大的总是其漏洞的一面,我们又该做怎样的思考呢?其实,不管是荷兰的还是美国的,最核心的是询价之前不知道发行价内幕以及询价过程透明,如果这个做不到,哪种竞价模式都白搭,都能被找出漏洞。规则倒是有,但是我们轻视这个规则。

  新股改革,需要监管层把政策设计得尽量滴水不漏,但股民也应该破除对政策市的非理性期待。资本市场是一个利益至上、高度博弈的市场,股民对此应有理性认识。何必跳着脚骂存量发行导致的老股套现,不申购不就完了吗。用来投票的脚长在你的身上,为何非要贴上去呢?